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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
信息来源: 日博备用网址  发布日期: 2015-05-17

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

事项编码:01100460020003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设定依据: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高〔2010〕68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1〕73号)

《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京科发〔2010〕700号)

审批对象:法人

实施机关:市科委

办理处室:高新处

受理方式:现场受理

受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颜镝

联系人:刘志广

邮编:100101

电话:64843991

传真:64853178

电子信箱:bbia@bbia.org.cn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周五)

审批流程:

1、受理,2、评审,3、审定,4、公示,5、制发证书

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申报书》加盖公章。

(二)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孵化机构和在孵企业两部分。

1.

孵化机构附件(均需加盖孵化机构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孵化资金证明文件;

(4) 平台建设或资源整合方面的投入证明文件;

(5)

科技条件、技术转移、专业融投资、专业咨询、市场推广等方面专业服务能力的服务案例、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及相关证明文件;

(6)

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名录及其学历证书复印件;

(7) 入驻企业上年度知识产权数量证明材料;

(8)

孵化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产权方公章。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除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协议或文件说明,且申报时保有五年以上使用期限;孵化机构的孵化场地需与其注册地一致;

(9)

孵化场地平面图,包括楼层、房间号、房间面积等;

(10)《在孵企业名录》;

(11)《毕业企业名录》;

(12)《就业岗位人员名单》。

2.

在孵企业附件(均需加盖相应在孵企业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技术及产品介绍(一页A4纸);

(3)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

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证明材料,如获得科技部、地方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支持的证明,或者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证明;

(5)

通过孵化机构服务成功融资或获得孵化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如协议、银行对账单等。

审查内容:

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五至七条内容

审查标准:

依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五至六条内容

审批形式:孵化基地证书和标牌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受理截止日算起)

有效时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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