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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要求,为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申报书封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将项目预申报书(四套)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16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下午16: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晓、孟祥文,联系电话:82006047,8200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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