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为做好“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载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将项目预申报书(4份及电子版光盘,含1份原件)报送至市科委411室(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子林 6615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