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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初评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13

  事项名称:对北京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初评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是否固资事项:否

  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设定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京科发〔2011〕89号

  法条内容: 第二章 评选表彰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 评选表彰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根据工作实际,好中选优;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注重专业科普机构、科普团体、科普工作者,切实发挥表彰的激励作用;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表彰程序,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五条 评选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已获得过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或先进个人,六年内,不重复参加评选。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致力于科普事业繁荣发展。 (二)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认真举办各类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积极参与北京科技周等大型市级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 (三)在科技传播、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普创作、科技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为营造首都良好的创新氛围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科普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职业道德,致力于科普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三)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普及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参加北京科技周、送科技下乡和科普进社区等科普活动,在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技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营造首都良好的创新氛围做出突出贡献。 (四)从事科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第五章 评选方法及程序 第十二条 确定名额分配 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表彰名额,分配各区县、各部门的表彰名额,报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通知。 第十三条 推荐 各区县、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等额申报推荐工作。中央在京单位及机动名额的推荐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如有区县或部门弃权,其分配名额自动转为机动名额,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荐。 第十四条 呈报 各区县、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办公室呈报《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推荐表》或《先进个人推荐表》、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等推荐材料,一式四份。推荐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单位法人

  实施机关: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实施主体: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

  权限划分:

  无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10)89350224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

  所在窗口:2层224窗口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89350219

  投诉电话:(010)89350224

  是否公示:是

  填报人:张潇

  填报人联系方式:89350224

  办理处(科)室:房山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

  办理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转报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信息采集表;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企业征求意见表;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2000字先进事迹介绍材料。 )(原件4份)

  受理条件:

  申报单位应提供齐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上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办理条件: 一、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致力于科普事业繁荣发展。 2.紧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认真举办各类科学技术普及活动,积极参与北京科技周等大型市级科普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 3.在科技传播、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普创作、科技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出突出贡献,为营造首都良好的创新氛围发挥重要作用,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科普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职业道德,致力于科普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普及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参加北京科技周、送科技下乡和科普进社区等科普活动,在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出版、科技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营造首都良好的创新氛围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科普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 → 上报[市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010)89350224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的推荐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有效期限:

  说明:

  文本编号格式: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否

  网上支付:否

  物流快递:否

  运行系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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