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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13

  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

  基础编码:

  实施编码:

  是否固资事项:否

  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依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国科发火〔2016〕32号

  法条内容: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依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发布号令:国科发火〔2016〕195号

  法条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实施主体:房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区级

  权限划分:

  无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申报截止日之前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区政府楼科委230房间

  咨询电话:89350226

  申报途径: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否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区政府楼科委230房间

  所在窗口: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区政府楼科委230房间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网上投诉

  监督电话:89350226

  投诉网址:http://www.kamgou.com

  投诉电话:89350226

  投诉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区政府楼科委230房间

  是否公示:是

  填报人:王茂东

  填报人联系方式:89350226

  办理处(科)室:房山区科委科技企业办公室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

  办理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转报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由市科委、市财政、市国税和市地税联合颁发的,新企业认定无需提供)

  3、经符合《工作指引》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需提供原件。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已完成的提供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未完成的提供立项报告。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产品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同等材料。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列表说明。5、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费用辅助账结合公司研发管理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和辅助账,辅助账页较多可择重要页提供。(2)内部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结合公司科研情况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相关协议复印件等材料。(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和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和有关情况说明。(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科技人员有关的制度文件。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内容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签章齐全,符合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市级] → 决定[市级] → 制作行政文书[市级] → 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http://www.innocom.gov.cn/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有效期限:3年

  说明: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文本编号格式: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否

  网上支付:否

  物流快递:否

  运行系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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